01版:导读

16版:光影记录

户外探险旅游不是任性的“说走就走”

(2024年07月16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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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孙瑞荣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日前发布《户外探险旅游活动温馨提示》,提醒广大市民游客,参与探险活动时不追寻刺激、盲目探险,谨慎前往无人区和人烟稀少区;切勿选择无资质、无安全保障的单位和个人组织的各类活动,不盲目尝试没有安全保障的户外探险活动。根据“谁发起、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团队安全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团队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据《北京青年报》)
  近年来,户外探险旅游受到追捧,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其中。浏览一些网络平台,相关招募帖比比皆是,各种“安利”随处可见、照片铺天盖地。特别是随着短视频平台的兴起,大量视频博主记录并分享自己的野外探险足迹。有的博主孤身深入深山老林,有的则骑行各地,上高原、入沙漠,涉足无人区,夜宿戈壁滩……主打一个亲近自然,却鲜少提及可能的危险,野游、探险类事故更是屡见不鲜。
  户外探险并非“说走就走的旅行”,前期不仅要有充实的计划、预案,更需要大量专业装备给予支撑。特别是面对多变的天气、不可控的流沙等因素,即使对专业人士来说,也不敢保证每次户外探险都有十足的把握。
  每一起户外探险事故的代价都是沉重的,每一条鲜活生命的离去都是悲痛的。面对越来越多的意外事故,每一次救援都要调动大量的人力物力,即便如此也难以避免“驴友”死亡的悲剧。为什么惨痛案例和禁令都挡不住悲剧发生?有些纯属意外,有些则属于明显的决策失误,甚至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悲剧一次次发生背后,是参与者漠视自然力量,将野外探险变成一场豪赌。“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是勇敢,不是特立独行,而是愚昧和无知。
  此次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户外探险旅游活动温馨提示》,提醒广大市民游客参与户外探险旅游活动时确保“安全出行,快乐旅游”;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团队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这给参与户外探险旅游的人员立下了规矩。
  每个人都有追求个性和新奇体验的权利,但在不断出现的悲剧面前,绝不能再掉以轻心了。至少,组织者要有风险意识,参与者要有自知之明,同行者要充分沟通协作,都具备足够的风险意识以及一定的专业知识、户外经验和应对风险的能力,如此才能做好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才能让悲剧事故少点再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