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版:光影记录

为非遗撑好知识产权“保护伞”

(2024年07月30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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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宋玉璐
  当下,越来越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深闺”走向大众,在“见人、见物、见生活”中得到了活态传承与发展,其市场价值也日益凸显。然而,非遗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亦随之显现。恶意抢注、仿冒盗用、“山寨”抄袭……因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部分非遗在商业开发中被不当利用、贬损使用以及合法拥有人利益失衡等问题时有发生,为非遗系统性保护和传承创新带来不利影响。   (据《半月谈》)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近年来,非遗保护传承正逐渐成为社会共识,非遗体验活动还促进了文化和旅游的深度融合,极大促进了当地的旅游事业和经济发展。
  人红是非多,非遗亦是,在广受欢迎的同时,不少非遗遭到了不同程度的仿冒、盗用等,侵权产品泛滥。“世界非遗”宋锦活态保护第一人吴建华,用30年时间复兴苏州宋锦,将千年传统工艺注入现代创新元素,让宋锦随同100余款国礼走向国际舞台。随之,仿冒品也纷纷冒了出来,不仅污损了宋锦千年美名,更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还有一种情况是,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姓名遭他人注册并使用在相关商品或服务上,如湖南湘西州苗医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符忠来的姓名,曾被他人注册为商标。
  桩桩件件,折射出的是如今的一大难题——知识产权保护之困。尽管全国多地通过著作权登记、商标注册、品牌保护、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方式,加强非遗知识产权保护,但非遗产品因涉及侵害商标权、著作权以及不正当竞争等“闹官司”的情况频频发生,不仅会严重打击非遗传承人的积极性,更对非遗的守护传承造成阻碍,加强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刻不容缓。
  做好非遗传承,守护好中华文明,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一方面要加强著作权保护制度、专利权保护制度等,完善对非遗相关主体权利保障制度,为文化传承提供更多法律保障,构建非遗公益诉讼制度,加强非遗保护跨区域协作,建设非遗司法保护共同体。另一方面,要加强宣传引导,强化非遗传承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鼓励其注册专属商标。只有尊重非遗传承人的心血和汗水,才能为文化传承提供源源不断的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