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窦圆娜)为切实维护国债购债群体的合法权益,近日,人民银行潍坊市分行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国债到期提醒兑付工作。
本次提醒兑付工作涉及的国债种类为:1981年至1997年发行的尚未兑付的无记名国债(国库券);1994年至2021年发行的已到期但尚未兑付的储蓄国债(凭证式)。
无记名国债(国库券)兑付时,需持无记名国债(国库券)和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兑付;兑付单位为工商银行潍坊东关支行以及工商银行各县域支行,全年均可兑付。
储蓄国债(凭证式)兑付时,投资者可持储蓄国债(凭证式)收款凭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至原购买银行办理兑付,全年均可兑付。
工作人员提醒,根据国债计息规则,除按照原票面利率和期限给付利息外,逾期不加计利息。因此,广大国债投资者应尽早进行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