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版:光影记录

70多万元买闺蜜两套房
结果发现全是租的

(2023年04月10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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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8日,据媒体报道,江苏的张女士准备买房,其闺蜜王某称自己有两套房便宜卖共75万元。张女士没有多想便转账70多万元,当要办理过户手续时,王某总借故拖延。
  张女士介绍,王某是她的前同事也是好闺蜜,几年前王某下海经商手头紧,只要开口张女士都会出手相助。几次下来,累计借给王某数万元。
  闲聊中,张女士提起孩子到了升学年龄,准备购买一套学区房。王某称她手上有一套房子准备卖,市场价在60万元左右。卖给张女士可以便宜几万元,之前的欠款也可抵房款。张女士很快筹集了50多万元购房款打入王某的账户。
  没过几天,王某又称,自己婆婆在扬州还有一套学区房也要出手,两套房子一共加起来75万元,张女士认为这个价自己不吃亏。
  张女士既没有看房源,也没有查看房产证,又向王某的账户转过去十多万元,两次合计转账70多万元。然而等到过户的时候出问题了,张女士多次催促王某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对方先是答应,随后又借故拖延。张女士找到王某的妈妈询问究竟。王某的妈妈表示,房子肯定会过户,过一段时间等王某不忙了就去办。
  然而,此后王某再次食言,张女士只好报警求助。警方将王某母女二人传唤到派出所,一番调查后发现,王某卖给张女士的房子其实是租来的。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王某和丈夫早已离婚,所谓的“婆婆的学区房”完全是她凭空捏造的。
  王某交代,她做生意债台高筑,得知张女士想买房后,便谎称租来的房子是自己的。收到张女士第一笔购房款后,王某将一部分钱款用来偿还债务,另一部分用来日常消费。花光钱后,她又故技重施,编造出婆婆有学区房要出售的谎话,继续骗张女士,其间她让母亲赵某加入骗局。
  近日,检察机关对王某母女虚构学区房一案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也作出了判决: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以诈骗罪判处王某的母亲赵某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