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是指企业与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就业,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竞业限制期限能随意定吗?离职后签的竞业协议,如果企业一直不给经济补偿怎么办?这些职场问题,潍坊市人社部门为您解答。
□本报记者 张沁
竞业限制期限不是想定多久就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企业实施竞业限制合规指引》第十一条明确,竞业限制期限根据劳动者涉密程度和商业秘密时效合理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年。
用人单位未给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提前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3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3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如果企业不支付补偿怎么办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如果因竞业限制发生了劳动争议,可以先试着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程序来解决。
劳动者如果遇到企业未按约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