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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创IP保护 不能止于一次胜诉

(2026年10月28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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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赵春晖
  2026年8月28日,山西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对“佛小伴”文创产品侵权案作出一审宣判,4名被告人分别获刑1年至3年6个月,并处罚金及民事赔偿共计173万元。这起文创侵权案系山西首例文创产品知识产权侵权刑事案。然而,判决之外,“佛小伴”品牌方代表告诉记者,线上仍有超300家店铺销售仿品。文创IP盗版治理之路,仍面临维权周期长、举证难、跨区域管辖等多重困境,令人深思。   (据封面新闻)
  “佛小伴”等热门文创IP接连遭遇仿冒侵权,原创的付出不断被廉价复制侵蚀,让人痛心不已。此次法院审理的这起文创侵权案,以刑事惩戒手段打击文创盗版侵权,彰显出有关部门依法严惩文创领域盗版复制、批量售假、恶意侵权等不法行为的决心和信心,无疑给重视原创的文创从业者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当然,打赢一场官司是起点,不是终点。法律给文创IP“撑腰”,不能止于个案的胜利,而是需要构建一套全链条、前置化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真正变成常态化守护。
  文创IP价值高、复制易、维权难,虽有著作权法、商标法等法律可依,但面对当前文创产品“换皮不改骨”的隐性抄袭、跨平台批量售假等新手法,定性标准依旧非常模糊。有关部门应该加快完善对文创作品的法律规定,明确“实质性相似”的认定边界,定好赔偿规则,务必从法律根本上支持“抄得越狠、罚得越重”,如此方能真正扭转“侵权收益远高于代价”的畸形生态。
  网络平台是文创IP销售的重要渠道,理应在版权保护上承担起更重要的责任,可以利用自身大数据优势及技术手段,探索建立热门IP的授权校验机制,用关键词筛查、图片比对等手段,把仿冒品拦在上架之前。平台越靠前作为,侵权蔓延的势头就越容易被掐断在源头。
  当然,文创从业者也要提高版权保护意识,不能等到被侵权后才想起维权。相关行业协会也可牵头建立正版认证和维权互助机制,从登记确权、商标注册到维权援助等方面提供帮助,如此方能让个体维权的孤军奋战变成行业的集体护航。
  文创IP的背后,是文化创意产业的活力,也是无数从业者的心血与生计。保护好文创IP,不只是保护某一件产品、某一家企业,而是保护整个社会鼓励创新、尊重原创的价值取向。法律撑腰、平台尽责、部门联动、企业自强,四者同向发力,方能让每一次精心打磨的创意,都不必在上市之初就提心吊胆。诚愿“火一个、抄一片”的怪圈被彻底打破,让真正的原创者安心地做出下一个爆款,让文化原创的生命力蓬勃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