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爱情有烟火》讲述了投行精英李亦非与“沪漂”女孩钱菲从意外合租到携手成长的故事。剧中不仅有甜蜜日常与职场博弈,更暗藏诸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本期“看剧说法”,让我们一起剖析《爱情有烟火》中的法律知识。
未经房东同意自费改造出租屋,退租后装修装饰物归谁所有?
场景:剧中,李亦非与房东钱菲合租期间自费改造升级房屋,还擅自将钱菲原本放在屋内的家具丢弃。李亦非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如果钱菲对李亦非的房屋改造比较满意,事后同意了李亦非的装修改造,但双方未约定装修归属,退租后装修装饰物应当归谁所有?
解析:李亦非在未经房东钱菲的许可下,自行改造出租屋,该行为同时构成租赁合同违约与民事侵权。
依据民法典第715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李亦非改造租赁房屋必须事先取得钱菲同意,擅自改动房屋原有结构与设施侵害了房屋所有权,钱菲有权要求其将房屋恢复原状,改造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李亦非自行承担。
同时,李亦非私自丢弃钱菲放置在屋内的家具,家具属于钱菲个人私有动产,李亦非仅享有房屋使用权限,没有处分、丢弃他人财物的权利。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且该行为还违反民法典第709条规定的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的合同义务,李亦非需要按照家具实际价值向钱菲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钱菲对房屋改造效果表示满意,而双方事前又没有约定装修装饰物归属,退租时要区分两类装饰物品分别认定归属。已经和房屋紧密结合、拆除会损毁房屋本体的硬装部分属于形成附合的装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因此,租赁期间届满且无特殊约定时,这类装饰物直接归房东钱菲所有,李亦非不能主张房东补偿装修支出。可以独立拆卸、拆除后不会损伤房屋的软装、家电等未形成附合的装饰物品所有权仍属于李亦非,退租时其可以自行拆除带走,若拆除过程中造成房屋破损,依据前述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李亦非应当对受损部位进行修复。
恋爱期间共同生活开销,分手时一方能否主张返还?
场景:剧中,钱菲与汪若海恋爱筹备结婚,分手后汪若海以恋爱期间拥有共同开销为由上门索要50万元。情侣未登记结婚,恋爱期间共同生活开销,分手时一方能否主张返还?
解析:情侣恋爱同居期间自愿共同支出的日常生活开销,是双方为维系情感、共同生活自愿产生的消费,在没有书面约定款项属于借款、垫付分摊的前提下,该类支出法律上一般认定为无偿的情谊赠与。
依据民法典第657条、第658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且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赠与财产交付完成后,赠与行为即生效,支出一方无权随意要求另一方返还,即便二人最终分手、未办理结婚登记,单纯日常共同生活开支也不具备返还的法定事由。
只有当剧中的50万元款项能够被举证证明属于以缔结婚姻为目的、按照婚嫁习俗给付的大额彩礼、购房购车款等附条件赠与,才存在主张返还的可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共同生活的,法院会结合共同生活时长、款项实际消耗、双方过错等情节酌情确定返还比例,但若该50万元全部用于两人日常衣食住行等普通开销,不存在婚嫁大额给付的相关证据,汪若海上门索要钱款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钱菲无需向其返还任何费用。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