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版:公益广告

16版:光影记录

预防校园欺凌
警察叔叔教你这么做

(2025年09月17日) 来源:潍坊晚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守护孩子们健康快乐地成长,我市警方讲述如何预防校园欺凌,并科普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后果。
□本报记者 王晓萌
  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
  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上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下述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失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
  
  如何预防校园欺凌
  不做受害者
  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
  前往厕所、楼道拐角或者学校附近巷子等校园欺凌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
  不做欺凌者
  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施行,学生欺凌事件处理方式明确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
  14岁至18岁违法可拘留。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聚焦未成年人保护、校园安全等民生热点,针对14周岁至16周岁未成年人一年内二次违法或情节恶劣者打破“不拘留”惯例,明确公安机关须对殴打、恐吓等学生欺凌行为依法处理,并联动学校建立追责机制等。
  首先,调整了未成年人行政拘留执行条件:
  对于14周岁至16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可以依法执行拘留。
  14周岁至16周岁以及16周岁至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同样可以依法执行拘留,改变了以往这两类未成年人通常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情况。
  此外,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还规定,对因未达年龄不予治安处罚或者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应依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学生欺凌的处理方式: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明确公安机关与学校协同治理学生欺凌事件,如果学校未按规定报告或者处置严重学生欺凌事件,将被责令改正,有关部门还会对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以此推动公安机关与学校协同治理学生欺凌问题。
   另外,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加强了对组织、胁迫未成年人从事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行为的打击力度。新法规定:对组织、胁迫未成年人在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经营场所从事有偿陪侍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对执法程序有更人性化的规定。若询问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监护人不能到场,可通知其成年亲属、所在学校代表等到场,给予未成年人心理支持与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