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德强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出自清代郑板桥的题画诗《潍县署中画竹呈年伯包大中丞括》。
全诗语言质朴,由竹入手,托物言志。“衙斋”点出诗人官员身份。身为一介官员,难得片刻静卧,然而,庭院中七八株手植的修竹,清风拂过萧然作响。虽无风雨,诗人却满耳风雨之声。这是民间疾苦的声音啊!一个“疑”字,道尽诗人爱民之心,凸显牵挂百姓之情。心中记挂着百姓疾苦,官职的大小就不在诗人的考量范围了。事无大小,一枝一叶,只要关乎百姓疾苦,都牵动着诗人的心。表面上,诗人在咏竹,实际上是喻民间疾苦。“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透过诗的表层,人们往往能看清诗人的价值取向。
郑板桥(1693年-1766年),名燮(xiè),字克柔,号理庵,又号板桥,人称板桥先生,江苏兴化人。郑板桥为康熙年间秀才、雍正十年举人、乾隆元年进士,是“扬州八怪”重要代表人物。他一直坚守着“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初心,然而,“一枝桂影功名小,十载征途发达迟”,乾隆七年(1742年),近50岁的郑板桥才得到一个县官的职位。他做山东范县知县时,不拜权贵,拒纳贿赂,体察民情,秉公执法,常着便服去乡察访,为百姓解危济困。有一年,族中亲戚修书,欲进衙门供职。读毕来信,郑板桥以“岂能为私人谋枝栖”断言拒绝。这样的郑板桥,自然深孚众望。所以,民间一度流传过这样的民谣:“郑板桥是清官,不图银子不爱钱。”
乾隆十一年(1746年),53岁的郑板桥调任潍县知县。“行尽青山是潍县,过完潍县又青山”,潍县给他的第一印象并不完美,但更多的不完美正等在未来的路上。
郑板桥任职潍县七年,有五年曾发生旱灾、蝗灾等灾情,民生凋敝,哀鸿遍野。他主动“捐廉代输”,拿出一年的“养廉银”,代交赋税,救民于水火。然而,一年的“养廉银”如杯水车薪,无济于事。迫于无奈,他决定开仓赈灾。据《重修兴化县志》记载:“燮开仓赈贷,或阻之,燮曰:‘此何时?俟辗转申报,民无孑遗矣。有谴,我任之!’发谷若干石,令民具领券借给,活万余人。”
1753年,郑板桥以为民请赈忤大吏而去官。“乌纱掷去不为官,囊橐萧萧两袖寒。写取一枝清瘦竹,秋风江上作钓竿。”临别前,郑板桥写下了这首诗。郑板桥离开潍县时“百姓遮道挽留”,走后“家家画像以祀”。
郑板桥诗写得好,书、画同样了得,世称“三绝”。他爱竹、画竹,“举世爱栽花,老夫只栽竹”。“竹”字,初见于商代甲骨文,本义即竹子,多年生常绿植物。《说文解字》曰:“竹,冬生艸(草)也。象形。”竹,高挑飘逸,空心外直,可比人的谦逊品性,为历代文人称颂。
郑板桥《竹石》诗:“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于内心深处,坚守刚毅正直、清廉为民的高尚情操。
作为“扬州八怪”的代表人物,他看似怪诞,可几分真善、几分诙谐、几分豁达又蕴含其中。这并不难理解。像郑板桥这般官场上的清流,断不肯同流合污,于诗、书、画里抒发一下胸臆和情感,又何妨?为此,他自称“四时不谢之兰,百节长青之竹,万古不败之石,千秋不变之人”。何谓“千秋不变”?应该是指他守正不阿的品性和勤政为民的理想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