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晓萌
日前,山东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潍坊分中心白浪河倒虹管理所工作人员在巡逻时发现一只受伤的野生猪獾,请求公安机关帮助。寒亭公安分局高里派出所生态警务巡逻队民警和白浪河倒虹管理所工作人员将野生猪獾转移到安全区域,并交由潍坊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进行进一步救治。
寒亭公安分局民警提醒,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市民要提高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做到不滥食野生动物,不滥捕、不猎杀野生动物,不参与非法买卖野生动物行为。最好做到以下几点:
保护自然环境。保护水源和空气,不乱砍乱伐森林,不乱扔垃圾,不滥用农药和杀虫剂。
拒绝食用。坚决做到不猎捕、杀害野生动物,拒绝野生动物成为盘中餐和商品。
拒绝饲养。野生动物不宜家养,部分野生动物仍具攻击性,外来物种还有可能传播疾病。
规范放生行为。盲目放生轻则变“杀生”,直接导致放生动物死亡。重则破坏生态平衡、危害生态环境;发现要上报。发现迷途或不明原因受伤、病危、死亡的野生动物时,不要盲目救助,也不可视而不见或私养,在保护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立即报警或向林业部门报告。
违法要举报。发现有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违法经营、运输、贩卖、加工、制作和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