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伟)为进一步提升消费质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助力实力强品质优生活美的更好潍坊建设,近日,潍坊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潍坊”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潍坊”创建活动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底前,“放心消费在潍坊”承诺践诺单位达到40万家,新培育认定公示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600家,新建设消费维权服务站1200个,新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市场、商超、综合体等集群200个。市场主体守法诚信意识普遍增强,消费质量明显提升,消费纠纷解决率、满意率显著提高,消费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实施意见》确定,在坚持线上线下全域创建基础上,突出抓好群众消费量大、关注度高的日用品、食品、药品、电信、住房、交通、乘用车、文旅、医疗、水气暖、校外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养老殡葬、金融、保险、快递等16个重点领域创建工作,分别明确各领域牵头部门和相关责任部门,通过组织开展质量服务提升行动、组织实施靶向整治、建立完善消费纠纷和解机制等一系列措施,排查治理重点领域质量、价格、知识产权、广告宣传等方面影响消费的问题隐患,督促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实现全市消费环境持续优化、消费信心快速提振、消费潜力有效释放。
近年来,潍坊市坚持把放心消费创建作为优化消费环境、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牵头抓总,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协同推进。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单位总数达到28.63万户,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达到6.83万户,消费维权服务站达到1280处,在中消协2021、2022两个年度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中,分别列第14位、第13位。《实施意见》的出台,将有效推动“放心消费在潍坊”创建活动的提档升级,对全市消费环境的持续优化、消费潜力的有效释放将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