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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 注意把握好“度”

(2023年05月31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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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门在外如遇纠纷被人殴打,该还手还是躲避?正当防卫和互殴的界限在哪里?潍坊市公安局寒亭分局民警日前对此作出解答与提醒。
  什么是正当防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什么是互殴?
  互殴,通俗来讲就是双方都出于侵害对方的意图而相互攻击。双方对参与斗殴可能出现的伤害结果有预见,任何一方的斗殴行为都不是在制止不法侵害,不属于正当防卫。故有法谚“斗殴无防卫”。但是,如果在互相斗殴中,一方将另一方打成轻伤以上,则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聚众斗殴罪是指拉帮结伙,人数一般达3人以上,有聚众斗殴故意的互相殴斗的行为。这种行为比互殴要严重得多,通常表现为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其他不正当动机而结伙斗殴,往往造成严重后果,会受到法律严惩。
  打架斗殴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同时,如果致人轻伤以上的,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双方均有互殴的故意,斗殴时达3人以上的,则可能涉嫌聚众斗殴罪。如果以肆意挑衅、无事生非为主要表现方式,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
  认定正当防卫需满足哪些条件?
  当事人的行为如果要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必须同时符合以下5个方面:
  第一,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
  第二,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所谓“不法侵害”,是指对某种权利或利益的侵害为法律明文禁止,即包括其他违法的侵害行为。
  第三,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的目的是制止不法侵害,避免危害结果发生,因此,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而不是尚未开始,或者已经实施完毕,或者实施者已自动停止。否则就是防卫不适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第四,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即正当防卫不能对没有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第三者(包括不法侵害者的家属)造成损害。
  第五,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即正当防卫应以足以制止不法侵害为限。
  如何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
  防卫与互殴根本的区分,在于事先是否具有斗殴的合意。如果双方事先经过约定,具有斗殴的合意,此后的打斗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互殴,此时双方都不具有防卫性质。如果一方首先对另一方进行侵害,另一方的反击行为不能认定为斗殴,而是防卫。但在侵害结束以后,侵害人不再具有再次侵害的现实可能性,被侵害人在人身安全已经得到保障的情况下仍然采取暴力进行报复,就不再具有防卫性质。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某一行为属于互殴还是正当防卫,可以从行为人主观上的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方面来进行。从认识因素来说,互殴行为一般具有预谋性,而正当防卫行为一般具有突发性。从意志因素看,互殴行为具有主动性和不法侵害性,正当防卫则具有被动性和防卫性。
  提醒
  民警表示,对于恶意滋事者,公民要敢于行使正当防卫权,面对凶残暴徒时无需畏手畏脚。不过,充分行使正当防卫权不等于“以暴制暴”,而是“以正制不正”,在发生矛盾时滥用武力不是正当防卫,要依法、理性、和平解决琐事纠纷,消除戾气,增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