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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情包打官司
真不是小题大做

(2023年03月30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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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刘福文
  3月28日,“葛优打葛优躺官司获赔759万”的话题登上热搜,引发关注。544起案件中,演员葛优方面基本上都胜诉,有542家被告企业在赔礼道歉的同时,赔偿葛优经济损失等共计759.4392万元。
         (本报今日09版)
  还得是葛大爷,用行动证明了什么叫“躺着也挣钱”。不过,无论是案件数量还是胜诉率,这一组数据着实让人感到意外。如今,各类表情包已经成为网络社交的必备工具,离开了生动传神的表情包作配合,总感觉聊天少了点什么。但在表情包传播使用背后,面临的法律问题一直被忽视了。
  来自影视作品截图的表情包能随意制作和使用吗?答案是明确的:未经明星同意,擅自制作、使用明星的肖像,的确构成了侵权行为。其实不只是明星,其他自然人同样享有肖像权,只是明星的肖像权被侵犯的概率要大得多。而且,多数明星被侵权后没这么“较真”,有时还会主动拿自己的表情包调侃一下,用娱乐态度和自黑精神博得大家好感。
  之前,葛优方面也表示,表情包用于调侃可以,但不能盈利。这的确是一个有理有据、无可指摘的理由。想必他们之所以对待此事如此较真,不惜多次走法律程序打持久战,也要为形象“正名”,是因为这不仅是单纯的制止侵权行为,维护自身利益,更是维护自身的社会形象。
  对明星来说,自身形象永远是安身立命的根本,考虑到“葛优躺”在内的系列表情包传递的颇有不思进取、躺平、颓废之意,可能会对公众尤其是青少年起到负面导向,及时制止这类表情包的流行普及,也是明星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
  “我的肖像我作主”的肖像专属权观念,通过明星表情包相关诉讼逐渐深入人心,终究是件好事。不仅提醒企业在进行商业性质的广告宣传或涉及到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的商业性运营时,要谨慎使用真人表情包,避免侵犯他人肖像权;也作了一个好的示范,让更多人有类似遭遇时,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肖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