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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存储运输烟花爆竹
这两人被行政拘留

(2024年12月25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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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张益阁)烟花爆竹属于具有易燃易爆性的危险物品,一旦引发事故后果不容小觑。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非法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将公共安全置之度外。近日,寿光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后,查处一起非法存储、运输烟花爆竹案,现场查获烟花爆竹80余箱。
  12月9日,寿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市区内有一辆厢式货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接警后,治安大队联系文家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在一路口成功拦停嫌疑车辆。
  经查实,车主朱某及其朋友王某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属非法运输。民警当场对车上80余箱烟花爆竹成品进行清点并实施扣押。经讯问,朱某、王某对非法购买、运输烟花爆竹,准备销售牟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两名违法行为人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