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版:光影记录

待到“山花烂漫时”
她们与法相伴 拥抱梦想

(2024年11月27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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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视剧《山花烂漫时》根据张桂梅校长的真实事迹改编,讲述了以张桂梅为代表的基层共产党员将一生奉献给贫困山区教育事业,让一批批女孩走出大山、改变命运的故事。本期“看剧说法”,让我们一起来盘点剧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逼嫁形成的婚姻关系
  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场景:剧中,谷雨的父亲谷老三为了三万元彩礼钱,强迫年仅14岁的谷雨出嫁。谷雨表示想继续读书、不想嫁人,却遭到谷老三一顿毒打。那么,逼嫁形成的婚姻关系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解析:有些地区有“早婚”习俗,还未成年的花季少女在落后风俗和思想的裹挟下懵懵懂懂地进入了婚姻,但是这种婚姻并不合法且无效。剧中的谷雨此时未满20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的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结婚,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结婚,即使谷雨成功举办婚礼也无法领取结婚证。
  此外,谷老三强迫谷雨出嫁的情节让网友十分气愤,而谷雨面对糟糕的家庭环境,甚至也想按父亲的要求以三万元彩礼钱将自己“卖”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的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禁止包办、买卖婚姻以及借婚姻索取财物。谷老三名为嫁女儿,实则卖女换钱,这种行为显然已经违法。
  
  不让适龄女儿上学
  监护人应担何责?

  场景:剧中,滑肉店老板的小女儿年纪很小就辍学在店里帮忙,张桂梅一行人问她为什么不去上学,小女孩说:“爸爸说请个人还要花钱,女娃子不用读那么多书,能认识几个字就行了。”滑肉店老板的做法是否违法?
  解析:知识对于男性、女性同等重要,男女享有一样的受教育权利,任何人不得剥夺女性的受教育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保障适龄女性未成年人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义务;对无正当理由不送适龄女性未成年人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政府做好相关工作;政府、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适龄女性未成年人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并创造条件,保证适龄女性未成年人完成义务教育。
  
  职场遭遇性骚扰
  打工人应该怎么办?

  场景:剧中,17岁的谷雨在洗脚城打工遭遇顾客“咸猪手”性骚扰,谷雨忍无可忍奋起反抗,拿起烟灰缸将顾客“开瓢”,最终双方被带去派出所问话。随后,洗脚城被暂停营业。老板认为,是谷雨故意小题大做导致洗脚城生意被迫停止。遭遇性骚扰,应该怎么办?洗脚城老板的做法是否违法?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顾客对谷雨实施性骚扰行为,谷雨不仅可以反抗,还可以要求顾客对其承担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民事责任。
  此外,洗脚城老板的做法十分不妥,其不仅未保护好女性员工的安全,甚至默许顾客性骚扰行为的发生,并将停业归咎于谷雨自卫反抗。老板未能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其相关行为已经违法。
  
  老板拒绝支付报酬
  打工人该如何维权?

  场景:剧中,经历了性骚扰事件后,洗脚城被停业整顿。谷雨来要工资,洗脚城老板顿时火冒三丈,拒绝支付工资并把谷雨赶走。洗脚城老板是否应该支付谷雨相应报酬?
  解析:付出劳动就应该获得相应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谷雨虽然只有17岁,还属于未成年人,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因,也只规定了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因此,谷雨外出打工满足年龄要求,她既然付出了劳动,老板应当支付谷雨报酬。
  
  答应捐款却未履行
  受捐人应如何维权?

  场景:剧中,几位老总在聚餐时说要向华坪女高捐款,可张桂梅回到学校后,几位答应捐款的老总却迟迟没有把款项打过来。张桂梅找到其中一位康总,希望对方能兑现捐款承诺,但对方却谎称酒后断片不记得了。张桂梅没有放弃,她又来到康总公司新楼盘的剪彩仪式,当着众多媒体的面,让康总公开承诺向女高捐款。康总等人是否应当履行捐款承诺?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的规定,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几位老总在聚餐时承诺的捐款虽然为口头捐款,但具备了赠与合同的要件,同时具备公益性质,张桂梅老师作为女高的代表,有权要求捐赠人履行赠与义务。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捐赠,若捐赠人违反捐赠协议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拒不交付的,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康总在众多媒体面前公开表示会向女高捐款,则应当履行义务。除非其后来发生了“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法定情形,才可以通过向公开承诺捐赠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的方式来免除捐款义务。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