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寿光市公安局在反诈预警劝阻过程中,发现不少预警对象下载了欧意、币安等软件买卖虚拟货币。在这“炒币”热潮中,不免有诈骗分子打着投资虚拟货币的幌子伪造虚拟货币和虚假投资平台实施诈骗。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益阁
常见的三种虚拟货币诈骗陷阱
“黑平台”——虚假交易平台。诈骗分子设立虚拟货币虚假交易平台,通过小额交易,让用户获取小额利润,赢得用户信任。在吸引投资者入场后,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却拒绝用户进行大额提现,诈骗分子进一步诱导、恐吓用户将资金转入指定账户,实施诈骗。或谎称交易平台,诱导用户下载钓鱼链接,套取受害人账户信息,盗取账户资金,实施电信诈骗。
“拉人头”——传销组织。利用“比特币”“区块链”“数字货币”等概念骗取投资者信任,诱导投资者投资,实则是发展线下金融传销的骗局。不少投资者为了拿到更多返佣金,发展更多人成为自己的下线,让更多投资者参与其中,最终被套牢。
“非法集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融资。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其本质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不法分子打着区块链的旗号,通过虚假交易平台发行虚假的虚拟货币,以币值管理收割用户,或者换成黑客盗币卷走用户资产。
买卖虚拟货币帮诈骗分子“洗钱”
2月初,李某在网络上看到一则“搬运”U币赚钱的广告称,只要按照要求使用对方转账的资金,通过“翻墙”方式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购买U币,再将这些U币转卖给对方,就能获得转账金额40%的好处费。听上去无本万利的买卖让赵某心动不已。在明知对方转账资金源于非法途径的情况下,赵某依然决定铤而走险,又联系了好友王某一同参与。王某在侥幸心理驱使下,出借银行卡给赵某使用。二人遂在网上根据对方要求买卖虚拟货币帮助对方“洗钱”4万余元,其中查实诈骗所得2万余元,两人从中获利1万余元。
虚拟货币非法定货币,请谨慎投资
警方提醒,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不受法律保护,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存在法律风险。广大投资者要树立正确投资理念,谨慎进行虚拟货币投资。应树立正确投资观念,投资理财一定要找正规渠道,千万不要盲目迷信那些所谓的“稳赚不赔”“内幕消息”“大师指点”等。在上网时,不要轻易点击陌生链接以及安装来历不明的App,谨防被骗。若不慎陷入诈骗,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反馈诈骗分子的违法犯罪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