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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版:光影记录

噪声扰民惹人烦
如何维护“安静权”

(2024年04月24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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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益阁
  中午小憩时,犬吠声裹挟着车辆鸣笛声正中耳心;晚上在家追剧时,广场上的舞曲精准盖过每一句台词;周末带娃学习时,隔壁工地上机器噪声震到全家头皮发麻……遇到这些情况,多数人选择忍耐,但换来的可能是“放纵”。
  近日,青州市公安局根据警情统计分析发现,因噪音纠纷造成的警情占比较多,其中因居家生活不注意造成的警情占43%,因广场舞、晨练等集体活动造成的警情占27%。随着天气转暖,群众夜间活动时间逐渐延长,因作息时间不同引发的纠纷增多。怎样依法守护“安静权”?记者采访了青州市公安局民警。
  根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居民区的噪音标准在45分贝至55分贝之间,这个标准相当于两个人在房间里说话,互相能够听清楚的一个音量,超过这个音量,就算噪声扰民。“针对噪声扰民,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及处置办法。”民警表示,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噪声污染是指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受到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民警称,噪声主要分为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其中,改装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的方式造成噪声污染(即俗称的“炸街”),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喇叭的、居家产生的噪声(如使用家电、乐器以及进行其他家庭场所活动),广场舞噪声等,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监督管理。
  民法典明确将生活安宁权纳入民法保护,如果噪声超过法定标准,则制造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属于噪声扰民,居民可以向社区居委会、物业、小区业委会等投诉;情节严重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行为、进行整改,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日常生活中,如何做到不必“畏手畏脚”,又不扰民?民警建议,广大市民在室内活动时应避开休息时间,尽量在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进行。活动时要注意动作幅度,最好铺垫胶垫或地毯以降低音量。注意不要在家中拍球、踢球,这类噪音较高的活动最好到室外进行。若家中需要装修,提前跟邻居打好招呼,特别是家中有小孩和老人的邻居。根据小区的装修规定,严格遵守装修时间并控制装修噪音。未经小区物业管理处登记批准,不要擅自进行装修作业。若家中养有宠物,夜间尽量不要在家中逗宠物玩耍,出门遛宠时,一定要拴绳子、戴嘴罩,避免宠物扑咬、乱叫。
  总之,若有不可避免的会制造噪音的活动,一定要提前告知邻里。和谐家园需大家共同构建,多一些理解,才能多一些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