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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尽到扶养义务
可适当继承哥哥部分遗产

(2023年12月27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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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公民死亡后其个人财产可以被继承,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现实生活中,当第二顺序继承人也承担起部分扶养义务的情况下,遗产怎样继承?寒亭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尽到扶养义务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分得部分遗产。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韶华 通讯员 王雅璇
  
  基本案情
  2023年2月,寒亭区居民丁某在其父亲死亡后,为其注销了户口。对于父亲遗留的房屋、存款等个人财产,丁某虽然心中有数,但由于多种原因,与小叔丁四(化名)产生了纠纷。
  丁某认为父亲的遗产被丁四霸占着,且多次催讨,对方都拒不归还,无奈之下,只能起诉到法院。
  丁四对此有不同的看法。首先是房子问题,自己并没有占着房子不还,对房子也没有想法。其次是存款问题,因为生活中对丁某父亲多有照顾,丁某父亲才会在经济上有一些补助,可能因此引起了丁某的误会。
根据证据显示,丁某父亲所留遗产为位于寒亭区某村的一处房屋和近10万元的银行存款。
  寒亭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丁四当庭表示不主张案涉房产,且丁某也没提交证据证明丁四已经实际占有该房产,故对丁某要求丁四返还案涉房产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该房产应由丁某依法继承。丁四在生活中对丁某父亲给予了一定扶助,且操持了丧葬事宜,可以适当分得遗产。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最终酌定丁四继承案涉存款的10%,丁某继承案涉存款的90%。
  
  法官说法
  “一般情况下,在遗产继承中,相关当事人会通过协商方式处理遗产,并就遗产分割份额达成协议。”寒亭区人民法院法官吉延东表示,当事人在协商过程中,也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达成不伤害亲情、彼此都满意的结果。
  比如,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适当照顾。然而实际生活中,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因为遗产分配产生纠纷的不在少数,法院会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各继承人应得的部分。
  按照法定继承顺序,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先继承。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本案中,丁四在生活中对兄长多有照顾,其行为值得肯定,应当适当分得部分遗产。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出发,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法院酌定继承案涉存款比例,并通过不断沟通最终实现服判息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