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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组织开展
第二轮汽车促消费活动

(2023年05月11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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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伟)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促消费政策措施,我市将组织开展第二轮乘用车促消费活动。
  本轮促消费活动于5月15日上午8时开始,至本轮省市汽车促消费配套资金发完截止(具体截止时间由市商务局与承办平台共同发布)。购车发票开具有效期为5月15日-6月15日,资料上传有效期为5月25日-6月30日。
  在今年首轮汽车促消费活动中已享受汽车消费券的购车消费者,以及领取“资格券”次数达5次的购车消费者,不能参加本轮活动,其他在潍坊市内购买7座(含)以下家庭乘用车(二手车、营运车辆除外)的个人消费者都可以参加本轮活动。
  “资格券”领取及核销、开具发票、资料上传等事项均有明确时限要求,其中任一项不符合时限要求,均无法领取汽车消费券。外地消费者可以参与潍坊市汽车促消费活动,并可省内异地挂牌,但必须是在潍坊参加活动汽车销售企业购车,并开具本地发票。“资格券”需在潍坊当地领取(手机需开启定位功能),但上传资料可以在外地。有效核销“资格券”购车后又发生退款或撤销的,该笔交易视为无效交易,“资格券”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