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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时未成年诉讼时已成年 监护责任不能免除

(2025年10月15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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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实中,侵权行为的发生与案件的审理必然存在一定时间差,因此难免出现作为被告的侵权人在侵权时未成年、诉讼时已成年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承担应以侵权行为发生时间作为节点。监护职责系监护人的法定职责,不会因为诉讼时侵权人已成年而免除或减轻。
  □本报记者 张韶华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17岁的李某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将刘某撞伤,刘某被送往医院治疗。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承担全部责任,刘某无责任。因双方就赔偿未达成一致意见,刘某遂将李某及其父亲诉至法院。
  本案审理期间,原告、被告对本次交通事故的经过及事故责任认定均无异议。庭审中,李父表示,孩子现在已经成年,他闯的祸自己想办法赔偿。青州市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耐心进行释法明理,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李父、李某一次性赔偿刘某各项损失共计11万元。
  法官说法
  侵权时未成年,诉讼时已成年,赔偿责任主体该如何确定?或者说,在此情形下,家长是否仍需承担赔偿损失的监护责任,是本案的关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指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在侵权行为发生时不满十八周岁,被诉时已满十八周岁的,被侵权人请求原监护人承担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在判决中明确,赔偿费用可以先从被监护人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监护人支付。
  法官表示,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规定,虽然诉讼时被告已经成年,已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侵权责任的承担仍应以侵权行为发生时间作为节点,即侵权行为发生时不满十八周岁,被诉时已满十八周岁的,被侵权人可请求原监护人承担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也就是说,监护职责系监护人的法定职责,在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时,监护人便应承担监护责任,不因侵权人已成年而免除或减轻其监护责任。但侵权人有财产的,可先从其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监护人支付。
  法官提醒,未成年人由于法律意识不强、认知能力较弱,对侵权行为及损害后果缺乏清晰的认识,需要家长尽到监护责任,在保护其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同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管教,履行好对未成年子女的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