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版:光影记录

09版:迷人的潍坊非遗音乐

10版:迷人的潍坊非遗音乐

11版:迷人的潍坊非遗音乐

12版:迷人的潍坊非遗音乐

13版:迷人的潍坊非遗音乐

14版:迷人的潍坊非遗音乐

15版:迷人的潍坊非遗音乐

16版:迷人的潍坊非遗音乐

四个试用期常识 请知晓

(2024年12月06日) 来源:潍坊晚报
放大   缩小   默认
  “试用期内不缴社保,转正后再缴”“时间太短,考察不全面,需要延长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发工资,只发部分补贴”……这些试用期的“坑”,你是否踩过?近日,潍坊市人社部门针对试用期内容易被忽视的四个常识进行解答,助你在职场路上走得更稳。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沁
    试用期应签订劳动合同
  有些用人单位提出,劳动者入职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结束后再签订劳动合同。这种做法不可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一些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为一年甚至更久。这种行为不合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试用期期限,但变更后的期限不得超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上限。
    试用期应缴纳社保
  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转正后才为其缴纳社保。这种做法不可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因此,即使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也应依法缴纳社保。
  
    试用期工资不可随意定
  一些用人单位在职工试用期间只发放部分补贴。这种做法不可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明确,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