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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69户市场主体被公示为
“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2024年02月01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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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伟)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公示“2023年度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我市69户市场主体获此殊荣。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公示是“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活动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领全省广大经营者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33户市场主体被公示为“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