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版:光影记录

“潍坊好人”魏德明

遇见事故挺身而出
不负一身“城管蓝”

(2023年10月20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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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德明是临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容一中队副中队长,面对因事故燃起大火的越野车,他不顾个人安危,拎着灭火器上前灭火施救,将驾驶员从车内解救出来……最近,魏德明入选9月份“潍坊好人榜”。
□文/图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晓梅
  车辆起火,他不顾个人安危灭火救人
  这段时间,26岁的魏德明带领执法队员做好对临朐城区路沿石以上路面停车管理、流动摊贩劝导、店外占道经营整治等多项管控,市容环境秩序得到了很大改观。魏德明年龄不大,但城市管理经验丰富,他常说:“城管,就是城市的管理者,城市的守卫者,我们管的每一件小事都是事关城市门面的大事。”
  10月17日,说到自己见义勇为的事迹,魏德明谦虚地说,这是他作为一名城管执法人员应该做的。今年6月16日上午10时50分左右,魏德明和同事在进行日常巡查,行至临朐县龙泉路与弥河路交叉口附近时,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巨响,只见一辆越野车失控冲进路旁绿化带内,撞到灯杆上,车辆前端严重变形,顷刻间燃起大火,随时有爆炸的可能。见此情形,魏德明不顾个人安危,车上拎着灭火器就跑到越野车前灭火,控制火情后,魏德明又与同事、热心群众一起将驾驶员从车内解救出来,并拨打119、120急救电话等待救援。
  魏德明和其他三位执法人员有的照顾受伤的驾驶员,有的维持现场秩序。救护人员赶到现场后,他们又帮忙将受伤的驾驶员抬到救护车上,送往医院救治。随后,他们又回到工作岗位,继续巡查。
  
  他不止一次路遇紧急情况及时伸出援手
  路遇紧急情况,及时伸出援手,帮助群众脱离危险,类似的事情,魏德明不止做过这一次。
  2022年10月22日上午8时10分,魏德明在上班途中驾车行驶至临朐县兴隆路弥河大桥时,发现大桥中段有一名女子情绪激动要跳河轻生,一旁的男子不断劝说她也不听。情况紧急,魏德明迅速下车,对该女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将其劝离大桥护栏处。经询问该男子得知,二人是夫妻,因家庭矛盾导致妻子产生跳河轻生的念头。魏德明耐心安抚两人情绪,并拨打110报警,见公安民警对女子耐心疏导解心结后,魏德明才离开现场。
  生活中,魏德明总是用“与人为善”的心态对待每一个人。工作上,他兢兢业业,时刻践行“文明执法,依法行事”工作准则,履职尽责,常年辛勤工作在执法一线,把城管执法人“服务无处不在,无论分内分外”的优良品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魏德明说,他会时刻铭记一名城管执法人的责任与担当,不负一身“城管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