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版:光影记录

平衡车滑板车上路 违法又危险

(2023年08月16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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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晓萌
  平衡车、滑板车作为近年兴起的新型智能车辆,受到孩子的喜爱。暑假期间,小区周边、停车场内都有驾驶着“战车”出来撒欢的娃。高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提醒,平衡车、滑板车不是交通工具,不得上公共道路行驶。
  电动平衡车、独轮车、滑板车等玩具或器械,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其产品属性和适用场景缺乏相应的规范,导致很多家长及上班族将这类产品误以为是儿童玩具或可以用于便捷通勤的交通工具,忽视其中存在的风险。
  民警表示,使用平衡车、滑板车等“代步工具”上路,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孩子在骑行时,危险系数更大。
  因为滑行工具完全依赖于驾驶者重心的移动来实现加速、减速和转向,如果速度过快,使用者尤其是未成年人很难平稳掌控,极易因失去重心而受伤。未成年人的应急处置能力较差,安全意识相对较弱,而这些滑行工具速度较快,一旦发生意外,后果往往难以预料。
  此外,作为载人移动器具,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滑行工具存在没有驾驶资质要求、没有方向盘、没有手动刹车、行驶时速高、刹车距离普遍过大等安全隐患,使用其在道路上滑行,不仅增加了使用者自身的安全风险,也给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威胁。
  民警提醒,电动滑板车、平衡车、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封闭且人车分流的小区道路、室内训练场馆、公园里的特定区域使用,一定要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未成年人在使用滑行工具时,家长应履行好监管和看护义务,不要让孩子“放飞自我”,否则危险随时可能出现。平时家长应当加强监管和教育,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让其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从而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维护公共安全。
  法条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