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益阁
“百吨王”是指车货总质量接近或超过100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这样的车开上路,不仅给道路安全带来了重重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更是不堪设想。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提醒,为了自身与他人安全,请广大货车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拒绝超载,安全出行。
近日,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交通执法部门在诸城市国省道、高速出入口、重点运输企业必经点等重点路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有两辆超载嫌疑车辆车胎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压状态,随即上前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称重检测,两辆货车超载情况分别为:鲁·L90**6(核载49吨,实载110吨),鲁·L86**3(核载49吨,实载102吨),超载幅度100%以上。根据相关规定,民警对两名驾驶员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责令其将超载货物安排其他车辆转运。
民警表示,货车超载超限的危害非常大。首先是车辆极易发生故障,导致交通事故。因为超载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车辆制动、操作等安全性能较低,极易发生制动距离变长、爆胎、刹车失灵、钢板弹簧折断、半轴断裂等险情,给交通安全带来严重隐患。其次,超载货车在转弯时离心力远高于正常货车,易发生侧翻,且随着货车超载,车辆总质量也会变大,一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伤亡风险将大大增加。另外,货车超载还会严重损坏道路基础设施,久而久之将给公路、桥梁结构带来灾难性打击。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6条规定,公路客运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乘员、载货汽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机动车后,驾驶人应当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费用由超载机动车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