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的一天,我决定要“搞”些书来读。于是,去往五里外的镇子,中学旁边有家小书店,店主是个女人,据说上过高中。她长得清瘦,头发很长,说不上好看,也说不上不好看。她一边做裁缝,一边卖书,书架后面是她的厨房。有天中午,我看到她在书架后面炒菜,终于明白崭新的书本怎么会散发出一股香油的味道。
在她那里,我接触到了沈从文,看到了张爱玲——这些名字,是我以前不知道的。当然,后来也读到了路遥,读到了余华与苏童……记得,她的门上刷着蓝漆,门分两扇,上面镶了玻璃,玻璃后面拉了门帘。我推门进去,她总是低着头在缝纫机上做活。她抬起头来,冲我笑笑,并不理我,手下的活也并不停。我自己从书架上找书,坐在她对面,在“嘀哒”的机器声中翻看她刚进的新书。
那时我舍得买书,读得也快,并不清楚自己是否读得懂。后来,渐渐明白,得到一本好书,是一段不小的机缘。例如,《德语课》我是非常偶然读到的,作者对命运的解读、对时代的记录、对战争的反思,都不显山不露水,是海底的冰山,让人着迷。
刚从学校分配到小站(火车站)时,我们是三班半轮休,大概十天左右可以休一次班。小站一天停靠一次小慢车,将城市与乡村连在一起。有时休班我会坐上小慢车去城里买书,中午和同学坐在一起喝点啤酒,聊点别的什么,聊天内容与读书写作没有半点关系。火车就要进站时,我背着书包跑进火车站,有时也错过时间,只好在同学那里借住……当年就是这个样子。
除了上班,我多数时间是躺在床上看书,什么书都看,书就堆在与同事共用的桌子上,后来买的书越来越多,我找来一个破木箱,用报纸将里面糊起来,用来装书。那是我最初的书箱,后来搬了几次家,书箱不知去向,书却留了下来,炒菜遗留下来的香油味已经不在,二十多年留存下来的是时间的味道,无法描述。
这个小站后来撤销了,站前的两棵雪松还在,它们坚守在那里,见证了时间。我被分配到大站去,有六年时间,我每天清晨背着包出门,包里装着当天的饭食,还会有一本书,一个半小时的通勤时间,我大概可以读六十几页书,这是我每天重要的阅读时间。我曾写过:火车是一个容易诞生陌生感的地方,读书使这种陌生感急剧增大,同车人的面孔神秘而遥远……那段时间,我将自己定义为“旅行者”。
这是角色的转换:“他住在莫布雷火车站附近一个居室的公寓里……”南非作家J.M库切在他的《青春》开篇即将一种可能远行的媒介推给读者,火车从远处开来,然后开向远处——不知火车站的职工们离开没有,他们是否也居住在那个叫莫布雷的火车站附近,每天早晨或黄昏,他们夹着铝制的饭盒,穿过灰暗的街道,缩着脖子踩着落叶走向调车场。
如今,坐火车时还会途经那座废弃的小站,透过车窗,我曾工作过十年的小站显得真实又虚幻,这是那座我熟悉得闭上眼睛可以回望的小站吗?后来,我将这段经历写进了我的长篇小说《火车站》,尽管火车站的名字是杜撰,人和事也多是假的,但是,我的感情是真挚的。我感谢那些年的经历。
我工作短短二十几年,身边的事物发生了巨变,我由乡村走进城市,我的书长着圆圆的轮子,它们不离不弃地跟着我,一次一次安静地躺在书房里,字句安稳,酝酿深邃——蓄意被我“发现”另一层内涵。随便翻开一本,在扉页上,肯定有我当年写下的题记:某年某月购于某处……有的字迹已经模糊,有的,仿佛就在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