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电视剧《人生之路》受到极大关注,该剧以主角高加林大学名额被好友高双星顶替为主线,记录他历经世事变迁和命运考验,在时代浪潮中谱写不平凡人生的故事。生活中,无论是上学还是求职,通过暗箱操作冒名顶替,改变他人人生轨迹的行为让人深恶痛绝,那么,这些“人生小偷”们将面临哪些法律责任?记者日前采访了山东豪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晓倩,为大家解读“冒名顶替”的法律后果。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益阁
山东豪德律师事务所王晓倩:剧中,本应属于高加林的人生被高家村村支书高明楼与县教育局股长马占胜“改写”,二人的行为涉嫌“冒名顶替罪”,这是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罪名。冒名顶替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此外,冒名顶替所有的参与者也均将被追责。剧中县教育局股长马占胜利用职务之便,帮助高明楼伪造变造档案、户籍,冒领录取通知书,掩护高明楼实施冒名顶替行为,属于共同犯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规定,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冒名顶替行为的,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这种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而作为最大受益人,高双星不仅涉嫌民事侵权,也触犯了刑法。
王晓倩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入学资格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撤销入学资格,并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已经取得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由颁发机构撤销相关证书;已经成为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冒名取得的学籍、学历、工作、业绩,均不算数。
现实生活中,还有不少“借名”行为,王晓倩表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应当提供身份证明时,若冒用他人姓名或身份证件,情节严重的,这些冒名行为本身即可构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等罪名。自己的人生要自己演绎,偷来的人生,终将会面临法律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