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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发出首张“全电子证照”登记结婚证

婚姻登记部门提高办理业务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当事人也享便利

(2023年02月27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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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黄万勇 通讯员 李莹
  记者从昌邑市婚姻登记中心了解到,昌邑首张应用电子居民户口簿办理的结婚证,已于2月23日从该中心发出,这标志着山东省“全电子证照”办理婚姻登记试点工作已在昌邑市顺利开展。
  过去,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等实体证照,不少新人为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证照犯过难。2月23日上午,付先生和马女士来到昌邑市婚姻登记中心办理结婚登记。工作人员在审查双方户口簿的过程中,发现双方户口簿因办理时间太久,马女士的户口簿上未记载其身份证号码,并且户籍地址发生变更,付先生户口簿盖章不清晰,得知证件不合格影响办证后,两人面露难色。
  “今年2月16日起,我省开展了户籍类电子证照办理婚姻登记试点工作,省内户籍当事人登录‘爱山东’APP,可以扫脸调取并出示电子户口簿,与实体证件具有同等效力。”窗口工作人员告诉他们新政策,若是以前两位新人可能就要返回户籍地,更换户口簿后才能办理结婚登记,听到不用再往返一趟,付先生和马女士马上拿出手机,仅用两分钟就调取出电子居民户口簿,代替了不合格的实体证件,顺利领取到结婚证。
  据了解,在实行电子居民户口簿以前,昌邑市已实现应用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办理婚姻登记。日前,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大数据局又联合印发文件,在全国率先开展“全电子证照”办理婚姻登记试点工作,启用电子居民户口簿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实现“全电子证照登记”,改变了延续几十年的结婚登记必须带纸质身份证、户口簿的做法,全面提升优化了婚姻登记办理流程,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婚姻登记服务更有温度。
  电子居民身份证、电子居民户口簿等电子证照的使用,不仅极大方便了当事人,也提高了办理业务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对于存疑的证件材料,工作人员可以通过电子证照对当事人身份信息进行真实性核验,能够有效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办理婚姻登记的行为,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从潍坊全域来看,不仅是昌邑,其他县市区应用电子居民户口簿办理婚姻登记业务,也在如火如荼展开,以诸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为例,仅2月21日上午,就为三对当事人应用电子居民户口簿办理了婚姻登记业务。
  此外,为提高为民办事的信息化和便利化水平,潍坊市早在2020年就启用了婚姻登记证电子证照,在婚姻登记业务办理完成后,婚姻登记部门会及时为当事人签发“电子版结(或离)婚证”,该电子证照与纸质婚姻登记证件具有同等效力,更加方便携带。当事人通过“爱山东”APP可以查阅并出示本人的结(或离)婚证电子证照,极大满足了当事人在其他部门办事的用证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