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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费直免”平台上线 出院时就能报销血费

我市28家医院已经开通,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

(2023年02月15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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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路欣 通讯员 王飞 李山山)2月14日,记者了解到,在潍坊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协调下,市中心血站与全市28家医院实现相关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用血费用报销工作管理办法》落地实施。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市民出院时可直接在医院办理血费报销,为广大献血者及其亲属在临床用血后的血费报销提供便利服务。
  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无偿献血者本人用血费用减免标准,献血者累计无偿献血1000毫升及以上的,本人终身享受无限量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献血者累计无偿献血1000毫升以下的,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享受5倍献血量的临床用血费用减免,5年后终身享受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减免;对于无偿献血者受益人用血费用减免标准,无偿献血者本人与其受益人用血费用减免标准互不影响。无偿献血者受益人享受减免与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无偿献血者受益人用血减免遵循总量概念,减免额度用完为止,不同受益人间不重复享受。无偿献血者受益人可受益于多个无偿献血者,但只在用血费用限额内予以减免,不予分别重复减免。
  其中,适用范围为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血液中心、中心血站献血的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简称“无偿献血者受益人”)。
  对于减免规则,记者从市中心血站了解到,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受益人用血费用减免时,5年内献血记录优先使用,同一时间段内按时间先后使用。享受城镇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待遇的无偿献血者,报销费用为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部分。全省实行统一用血减免范围和标准,该范围和标准为最低线,如当地减免范围和标准高于此,无偿献血者可根据当地政策到当地血站申请减免。
  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提醒,用血者也可通过微信平台联系血站办理用血费用减免,如果对献血信息有异议,可拨打0536—8220540咨询。献血者微信关注“潍坊市献血服务平台”,菜单栏选择“我”—“用血报销”,根据提示上传材料。
28家医院开通“血费直免”
  潍坊市人民医院
  潍坊市中医院
  潍坊市妇幼保健院
  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
  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
  阳光融和医院
  陆军第80集团军医院
  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
  青州市人民医院
  青州市中医院
  诸城市人民医院
  诸城中医医院
  寿光市中医院
  寿光综合医院
  高密市人民医院
  高密市中医院
  安丘市人民医院
  安丘市中医院
  昌邑市人民医院
  临朐县人民医院
  临朐县中医院
  昌乐县人民医院
  坊子区人民医院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
  潍坊实力医院
  潍坊峡山医院
        昌乐齐城中医院(原昌乐中医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