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版:光影记录

3岁以下婴幼儿
做好防护“四条”

(2022年10月27日) 来源:潍坊晚报
  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路欣)新冠疫苗对预防重症、预防死亡有很好的保护作用,3岁以上适龄人群应接尽接新冠疫苗。那么,3岁以下婴幼儿如何做好防护?10月26日,记者联系到了我市疾控部门的工作人员。
  第一,家长、监护人或看护人在照看低龄儿童时要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做好手卫生,保持社交距离,戴口罩,不对着孩子打喷嚏、咳嗽等。同时,应全程接种疫苗,既是保护自己,也是保护孩子。当家长、监护人、看护人以及服务婴幼儿的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时,应尽量避免与孩子直接接触。
  第二,婴幼儿日常生活用品单独使用。家长、监护人或看护人应培养孩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包括勤洗手、不乱摸、不吃手、不挖鼻孔、不揉眼睛等。减少聚集,包括简化个人行程轨迹,减少感染的风险。尽量缩短儿童在医院就诊或疫苗接种时间,回家后及时洗手。
  第三,外出前,家长、监护人或看护人合理规划行程,选择人少、通风良好的地方玩耍;外出时,避免让孩子直接用手触摸公用物体表面,触摸后需及时洗手。
  第四,儿童房间应保持整洁,通过适时开门和开窗保证足够新风量。适当科学运动,平衡营养膳食,安排好作息,提高机体免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