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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花三万元买“神药”
法院判决“退一赔三”

(2026年04月29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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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网上直播平台成为商家推销产品的重要渠道,其中不乏针对老年人群体的“健康讲座”“养生分享”。然而,本没有治病养生功效的保健品一旦披上“高科技”的外衣,消费者特别是老年群体稍有不慎便会落入陷阱。
案情回顾
  临朐县的杨先生浏览微信直播时,加入了一个某健康科技公司建立的微信群。群内销售人员通过直播间不断推送“光量子芯片医用冷敷贴”,宣称该产品具有抗衰老、预防疾病等多种神奇功效。杨先生被商家推出的优惠链接、赠送礼品等营销手段打动,最终花费近三万元购买了该冷敷贴。然而,使用一段时间后,杨先生发现产品并无宣传中的效果。子女一查才发现,产品的实际核准功能仅为“物理退热理疗”,花近三万元买的“高科技”只是普通冷敷贴。感觉受骗的杨先生愤而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
  临朐县人民法院查明上述事实后认定,科技公司利用老年人对健康的关切,在销售过程中对医疗器械的预期用途和性能进行了明显超出国家核准范围的宣传,以虚假宣传手段误导消费者,导致杨先生以畸高的价格购买了功能极为有限的普通产品,此行为已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欺诈。最终临朐县人民法院判决科技公司退还杨先生全部货款,并按货款的三倍支付赔偿金。
律师点评
  山东大韵律师事务所仪芳如律师认为:近年来,直播平台因其封闭性、即时性、指向性导致监管难度加大,成为新的虚假宣传阵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消费者一旦发现受骗,应勇敢拿起法律武器。
  另外,经营者的宣传内容是否构成欺诈,关键在于其是否“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退一赔三”是强制性法律规定,只要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即有权主张赔偿,不以消费者遭受人身损害或重大财产损失为前提。
  仪芳如律师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对于微信群、网络直播等平台上鼓吹“神效”的保健医疗产品,务必查验官方核准信息,切勿轻信一面之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