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晓萌)为贯彻落实新行政复议法“繁简分流”的制度要求,市司法局探索实施“简案快办”“繁案精办”两种模式,持续深化“繁简分流”机制,优化案件办理流程,高效化解行政争议。
试点推行“简案快办”。针对交警领域,积极开展“简案快办”探索试点,对当场做出的行政行为、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涉案金额3000元以下、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以及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等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五种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行政复议服务,群众对行政复议服务满意度显著提升。今年以来,共适用“简案快办”模式办理案件38件。
扎实推行“繁案精办”。以落实“两听”制度为抓手,积极推行“繁案精办”模式。一方面,实行意见听取渠道扩大化。对事实不清、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争议较大的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通过当面、互联网、电话等多元渠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另一方面,推行案件听证程序精细化。对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组织听证,重点针对当事人陈述行政争议、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等环节进行全面梳理,优化细化工作流程,确保每一个当事人都能充分发表意见、完整表达诉求,有力践行“复议为民”理念。截至目前,适用听证程序审理案件1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