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版:光影记录

准驾不符危害大
切勿“张冠李戴”

(2024年12月04日) 来源:潍坊晚报
放大   缩小   默认
  俗话说得好,“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法律明确规定,驾车必须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但个别驾驶人仍存侥幸心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上路,危害道路安全。交警提醒,开车不能“张冠李戴”。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益阁 通讯员 杨群
  案例
  11月5日,寒亭交警大队通过分析研判发现,车牌号为鲁GL**77的红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涉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交警立即对该违法事实进行了核实,发现驾驶员刘某持有C1机动车驾驶证,而其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需持有A2机动车驾驶证。交警立即通过电话联系到刘某,通知他到寒亭交警大队一中队接受处理,并告知其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危害。11月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员刘某处以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什么是准驾车型不符?
  交警介绍,准驾车型不符是指驾驶人持有的驾驶证准驾资格与所驾驶的车辆车型不相符的行为。每个驾驶证都有对应的准驾车型,顾名思义,就是准许驾驶的车型,通俗地讲就是可以开哪些车。
  交警表示,准驾车型不符的危害就是易引发交通事故,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开车不能“张冠李戴”。
   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在性质上应当属于无证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一次记9分。
  
  准驾车型代号规定
  A1驾驶证准驾车型:大型客车和A3、B1、B2准驾车型
  A2驾驶证准驾车型:重型牵引挂车和B1、B2、C6准驾车型
  A3驾驶证准驾车型:城市公交车和C1准驾车型
  B1驾驶证准驾车型:中型客车和C1、M准驾车型
  B2驾驶证准驾车型:大型货车和C1、M准驾车型
  C1驾驶证准驾车型:小型汽车和C2、C3准驾车型
  C2驾驶证准驾车型:小型自动挡汽车
  C3驾驶证准驾车型:低速载货汽车和C4准驾车型
  C4驾驶证准驾车型:三轮汽车
  C5驾驶证准驾车型: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C6驾驶证准驾车型:轻型牵引挂车
  D驾驶证准驾车型:普通三轮摩托车和E准驾车型
  E驾驶证准驾车型:普通二轮摩托车和F准驾车型
  F驾驶证准驾车型:轻便摩托车
  M驾驶证准驾车型:轮式专用机械车
  N驾驶证准驾车型:无轨电车
  P驾驶证准驾车型:有轨电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