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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消防隐患 请拨12345

受理机构将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2024年02月07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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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益阁)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制止和惩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预防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潍坊市消防救援支队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发布消防安全隐患举报方式。
  举报投诉受理内容包括: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使用不符合市场准入的、不合格的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人员违规从业执业的;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等。
  举报投诉重点范围分为三类,包括人员密集场所: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九小场所”: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据了解,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人应当表明或者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并详细描述被举报单位(场所)名称、地址、具体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的时间、部位。受理机构将对举报人相关信息实行严格保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