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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紧文明绳 “犬”靠自己负责

(2024年02月07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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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于哲
  饲养宠物犬为人们日常生活增添了乐趣,但部分犬主人缺乏责任意识,对犬只疏于管理,引发矛盾纠纷。最高人民法院5日发布6个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典型案例,强化养犬有责、养犬负责意识,推动形成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的养犬氛围和环境,倡导文明养犬、依规养犬。   (本报昨日02版)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饲养宠物成为很多人生活的一部分。据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显示,2022年度中国城镇犬只数为5119万只。在犬只数量不断攀升的同时,部分犬只饲养人和管理人由于缺乏文明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对犬只疏于管理,从而导致犬只扰民、犬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
  在这种背景下,最高法发布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对犬只饲养人、管理人有普遍的震慑、警示、教育意义,对犬只致损案的受害人一方则有维权启示、参照意义,对犬只饲养人和普通公众来说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相关法规明确规定了携带犬只离家外出时需束犬链、禁止未成年人单独携犬外出等,但现实生活中,部分饲养人在公共区域任由犬只“撒欢儿”,或者任由家中未成年人外出“遛犬”。防范和杜绝犬只致损事件,应当抓好前端,加强管理,形成合力,切实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让文明养犬成为一种习惯,“管狗”是治标,“管人”才是治本。一方面,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广大市民的法治意识。另一方面,要加强执法力度,对于违规饲养犬只的行为要严厉打击,形成强大的震慑力,从而真正激发养犬人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文明意识,促进养犬人规范养犬,从源头上减少犬只伤人事件或由犬只引发的矛盾纠纷。
  养犬者要端正观念,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才是文明养犬的应有之义,为爱犬负责,为他人负责,更是为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