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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大喇叭”喊出法治“好声音”

(2023年04月13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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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晓萌)“各位村民注意了,今天我们来学习一下《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编‘物权’部分……”4月10日,青州市司法局和高柳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走进高柳镇南马兰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让法律条款和惠民政策走到村民身边,走进村民心里。
  “我年纪大了,也不大识字。这个喇叭太好了,不管是在家吃饭,还是在田里干活,都能听到各种法律知识,有趣又实用!”南马兰村村民陈永亮说。为了充分发挥“大喇叭”的普法宣传效果,高柳司法所对宣讲内容进行了精心策划。除宣讲防骗反诈、禁毒、防火防盗等与村民关系密切的法律知识外,还针对社会热点和村民身边典型案例开展以事说法、以法论事,通过讲法律故事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喊话”普法,增强普法的趣味性和吸引力,引导村民从日常点滴积累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律素养,用乡村“大喇叭”传出法治“好声音”,让法治思维在潜移默化中“声入人心”。
  另外,高柳镇从每个村里遴选出5名法治意识较强的村民担任“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引领基层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努力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活力。”青州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说。
  记者了解到,为了提升“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法治观念和专业素养,高柳司法所还定期到村里开展法律知识培训。针对农村纠纷特点类型,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采用法理融合的方式,围绕热点话题,结合热点案例,现身说法,详细讲解民法典中与群众实际生活紧密结合的内容。结合实际重点对矛盾纠纷调解技巧等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充分发挥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