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加强普通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若干措施》,从丰富教育内容、拓展实践场所、增强师资力量、完善劳动素养评价、推进家校社协同实施等方面提出了13条具体措施,其中,要求中小学保证每周1节劳动课,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劳动教育教师,将学生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等。
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和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劳动教育工作方案。中小学校要逐校制定劳动教育具体实施方案,保证每周1节劳动课,每学年1个劳动周,围绕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发设置劳动教育项目和劳动周活动,明确学生每天课外校外劳动时间。
劳动教育以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中的知识、技能和价值观为主要内容。各地各校可自主确定劳动项目,形成校本化劳动清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尽量覆盖课程方案确定的10大任务群,普通高中围绕丰富职业体验,开展服务性劳动、参加生产劳动。各地各校可根据实际,以集体劳动为主策划实施劳动周,一般为5天左右。劳动课课时可以适当合并使用,但不能与劳动周相互替代。
鼓励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校外劳动场地,可纳入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改善项目一并实施。“十四五”期间,全省认定公布省级中小学生具有劳动教育功能的研学实践基地200个,遴选公布一批劳动教育类示范基地;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分类公布一批中小学学工、学农、服务性劳动教育基地,注重遴选能够满足劳动周需求的基地,确保每所学校有至少1处相对固定的校外劳动教育场所。
在师资配备方面,各地要统筹综合实践活动、技术、科学、美术、体育等学科教师资源,培育一批“一专多能”的劳动教育专任教师,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劳动教育教师。要积极通过学区内走教、跨学科兼任、购买教学服务等方式,保障学校劳动教育师资需求。鼓励各地各校聘请能工巧匠、劳动模范、技能人才,邀请具有一技之长的家长志愿者到校开展劳动实践指导。鼓励各地职业院校安排一定数量专业教师到中小学兼任劳动实践课教师,课时量可计入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