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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岗离职的“谣言”
你是否遇到过

(2023年03月14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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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场中,基于复杂的劳动关系,总有各种各样的“谣言”扰乱着大家的认知和方向。谣言止于真相!今天就来粉碎几个职场中常见的谣言。
  
  谣言一:员工离职需要公司批准
  辟谣: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辞职是国家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不管用人单位是否批准,劳动者履行正常的辞职手续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谣言二:公司不用为员工办理离职证明
  辟谣: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公司为正常离职的职工办理离职证明及离职相关手续,是法定义务。劳动者正常离职,因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谣言三:公司可以随意给员工调岗调薪
  辟谣:公司对员工调岗调薪,实际上是对劳动合同的再次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在员工能正常履职的情形下,公司未经员工同意强制调岗调薪,员工有权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