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晓萌)4月16日,我市发布关于第42届潍坊国际风筝会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禁飞的通告。
根据通告,2025年4月17日12时至18日24时,潍坊滨海云门国际放飞场及周边区域(东至渤海路、南至黄河东一街、西至海安路、北至二期坝);4月19日零时至20日24时,世界风筝公园及周边区域(东至新安路、南至昆仑大街、西至北海南路、北至荆黄路);5月3日12时至24时,潍坊奥体公园体育场及周边区域(东至友爱路、南至福寿西街、西至利昌路、北至玉清西街),禁止起降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影响活动安全的行为。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具有“超低空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等。
对违法违规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