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市是否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具体政策规定是什么?企业破产了,其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如何处理?前期单位未给缴纳养老保险,若是现在补缴是按照当时标准还是现在标准进行缴费?本期“人社政策你问我答”为您解答。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沁
●问题一:潍坊市2024年是否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具体政策规定是什么?
答: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2024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历年欠费及滞纳金)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为6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执行。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问题二:破产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如何处理?
答:破产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应当按照规定在破产企业资产变现收入中予以清偿。资产变现清偿后仍有欠费的,对欠费无力清偿部分,在职工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中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含利息)补足后,可由破产企业清算组持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书、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表等材料,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核销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核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规定做好记录,计算参保人员相应的缴费年限。
政策依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
●问题三:前期单位未缴纳养老保险,若现在补缴是按照当时标准还是现在标准进行缴费?
答:用人单位与职工存续劳动(人事)关系期间应保未保或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依据本人历年工资收入等因素核定;无法确定本人历年工资收入的,以参保所在市(含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执行的历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60%核定;缴费比例按参保地历年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执行。
政策依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