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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五部门就中高考期间噪声管控发布联合通告

营造安静环境 这17天严控噪声污染

(2024年06月03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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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周晓晴)高考、中考在即,为给全市考生在中高考期间(5月31日—6月16日)提供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防控和减少噪声干扰,5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五部门就中高考期间有关噪声污染整治联合发布通告。
  严控建筑施工噪声。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夜间(22:00至次日6:00)和午间(12:00至14:00),不得在居民集中区域和学校附近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紧急抢修、抢险施工作业除外),原则上停止出具夜间施工证明。考试期间,考场周围100米区域内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禁止在市区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夜间(22:00至次日6:00)和午间(12:00至14:00),不得在居民集中区域和学校附近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装饰装修、货物装卸等活动。
  餐饮及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禁止使用伴唱机、乐器等进行露天娱乐、室内娱乐以及从事其他活动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生学习、休息、考试的行为。
  严控市区内机动车辆喇叭噪声污染。考试期间禁止大货车、农用运输车辆、拖拉机进入中高考考点学校周边路段。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生态环境、教育、公安、住建、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居民区及考场周围各类噪声源实行重点监控,加大对建筑施工、商业经营活动以及工业企业噪声的监督检查力度。
  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欢迎广大市民举报噪声污染行为,各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开展必要的昼夜巡查并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查处。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中高考期间要在考场周围发布公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产生噪声干扰考试。
  在此期间,市民如遇到违反通告情况,可拨打12345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