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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灯”今起全面禁用 “美颜”变“素颜”

我市开展大排查,对拒不改正者最高处30000元以下罚款

(2023年12月01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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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11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更换“生鲜灯”大排查行动。记者跟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农贸市场和生鲜超市看到,随着“生鲜灯”的撤换,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肉类等生鲜食品走出“滤镜”、回归“素颜”。
  近万盏“生鲜灯”全面更换
  11月30日,在市区各大商超、生鲜店、农贸市场等区域,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着重对肉类、熟食、水果蔬菜等摊位内的“生鲜灯”进行检查。经巡查,我市商户已基本完成“生鲜灯”更换,改用自然光线照明灯,个别商户正在购置合规灯具。针对仍不合规的灯具,执法人员检查后已责令整改。
  潍坊十甲农贸市场行动迅速有力,是我市最早完成“生鲜灯”更换的农贸市场之一。记者看到,更换完成后的销售大厅里,让肉色发红的“生鲜灯”已经全部换掉,统一变成了普通灯光,产品也呈现出原有的颜色。
  “严禁使用改变食品性状的照明设施,是市场监管总局81号令的突出亮点,为了让禁令真正落实有效,我们市区联动、宣传贯彻,并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卞江介绍,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宣传贯彻活动17场次,检查农批、农贸市场34家,商超257家,指导市场、超市等经营主体、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更换生鲜灯9700余盏。
  消费者买肉更放心了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迅速落实,得到了我市消费者普遍赞誉和好评。经营业户也表示,此举让市场秩序更加规范,竞争更公平。
  “现在换成这个普通照明灯以后,买的肉在市场看是什么颜色,拿回家就是什么颜色,我们买得更放心了。”在潍坊十甲农贸市场,附近居民宫建华女士说。
  “新鲜不是靠灯光照出来的,我们做的是长久生意,打动消费者的是产品的品质,而不是好看。”在十甲农贸市场,一位生鲜经营户表示,以前大家都用生鲜灯,色泽艳丽,不用的话感觉就吃亏了,以后大家都不用了,这样太好了。
  卞江表示,此次“生鲜灯”更换,是树立市场良好诚信表率的具体实践,市市场监管局始终以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为重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充分保障消费者的购买知情权。
  拒不改正的将挨罚
  卞江介绍,我市8月份就提前启动了专项整治行动,给市场充足的过渡期来自查自纠、主动更换。在此期间,全市以宣传引导为主。11月以来,我市积极开展分片督导,做好宣传引导,督促经营户及时整改、更换。
  目前,我市全面开展检查工作,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生鲜肉菜及水果店等经营主体为重点,要求各经营主体按时将“生鲜灯”更换为普通照明灯具。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对拒不改正的经营者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确保生鲜产品“素颜”出镜。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商家违规使用生鲜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