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晓萌)今年25岁的郭某是高密人,在一家商贸公司从事司机工作。为躲避考试,2020年郭某花费1.7万元“办理”了机动车驾驶证。今年6月28日,郭某行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高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柏城中队值班交警在进行事故处理时,发现郭某提供的驾驶证为假证。铁证如山,郭某终于承认自己非法获得驾驶证的事实。
6月28日晚7时许,郭某驾驶一辆厢式货车途经高密市朝阳街道。当时下着大雨,郭某在没有仔细观察货车周围环境的情况下就贸然倒车,与停在路边的银灰色轿车发生了碰撞。郭某当时并未注意,待货车行驶出一段路后,才后知后觉,害怕被追究责任,便驾车赶回倒车的地方,果然发现自己刚才倒车的地方有一辆被撞的轿车,并且见到了被撞轿车的车主。因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车主选择了报警。
7月4日上午9时许,郭某来到高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柏城中队事故处理窗口,接受前几日发生的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现场,值班交警在公安交管系统中却查不到郭某驾驶证档案号的相关登记信息,后经仔细辨认发现,郭某提供的驾驶证字体与正规驾驶证字体有些不同。
为不打草惊蛇,值班交警一边与郭某交谈,一边悄悄通知中队其他值班人员。很快,郭某被带到值班室接受讯问。
铁证如山,郭某不得不承认自己违法办理驾驶证的事实。经讯问,郭某多次参加科目一考试均未通过,而他又经常用车,偶然发现路边电线杆上办理驾驶证的“小广告”,便动起了歪心思。2020年4月,郭某通过“小广告”联系到青岛市黄岛区某驾校的“刘教练”,缴纳了1.7万元办理了“驾驶证”。持证开车3年多,郭某对此证的真实度深信不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郭某因涉嫌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开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他将面临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高密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是经驾驶人考试合格,由相关部门核发的法律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伪造变造;要想驾驶车辆上路行驶,一定要通过合法、正规渠道参加培训、考取,否则必定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