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导读

16版:光影记录

非婚生子女也有抚养费
不直接抚养者应当负担

(2023年07月05日) 来源:潍坊晚报
放大   缩小   默认
  当前,社会价值观念多元并存,传统家庭职能备受冲击,出于多种原因,双方未能缔结婚姻关系却生育了子女,即为非婚生子女。抚养孩子是为人父母双方的责任,任何一方都没有理由推卸责任,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也受到法律的保护。近日,寿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纠纷,判决由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支付直至子女成年前的抚养费。

  基本案情
  大强(化名)与小丽(化名)于2017年相识,后双方在各自婚姻存续期间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小丽怀孕并于2020年11月在某医院生育小芳(化名),后经鉴定小芳与双方存在血缘关系。
  小芳出生后,大强与小丽多次因抚养费问题发生纠纷。2022年4月,双方再次因抚养费问题引起纠纷,协商未果后,小芳(由其母小丽代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大强履行支付抚养费用义务。
  寿光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同时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法院最终依法判决:大强自2022年9月起每年支付小芳抚养费9600元,直至小芳年满十八周岁止,每年抚养费于当年12月1日前履行。
  
  法官说法
  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也是子女应当享有的权利。
  婚内出轨是道德失范行为,理应受到公众谴责,但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保护问题应该受到全社会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寿光法院丰城法庭庭长国仁团表示,鉴于非婚生子女的身份问题,当事人一般不予主动公开,因此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全面而有效的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非婚生子女的权利进行了明确规定,有助于非婚生子女权益得到全面及时保护。  关于抚养费纠纷案件,原告一般为子女本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其向法院提起诉讼,审理中,法院既会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又会考虑双方父母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但为人父母也要关注子女成长过程中的身心健康,希望能多从保护孩子的角度出发,妥善处理好感情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