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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版:光影记录

无证驾驶危害大
侥幸心理不可有

(2023年07月05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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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晓萌
  近日,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警在执勤时发现一名司机不但无证驾驶大货车,还从网上购买了伪造的驾驶证。该司机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已涉嫌犯罪,目前移交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民警提醒,无证驾驶是很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广大驾驶员一定要遵守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民警表示,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必须持有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才能上道路行驶,未取得驾驶证照不能驾驶车辆,没有经过驾校培训的无证驾驶人员其理论知识、实践经验都欠缺,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处理不当造成的严重后果无法估量,严重威胁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更是害人又害己。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有下列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情形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