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2年11月1日起,我省开通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省内通办”、部分省份“跨省通办”。具体怎么办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潍城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户籍民警郭梅帮您解答。
◥◥受理范围及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目前,根据山东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对于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我市已经开通“省内通办”、部分省份“跨省通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启动居民身份证首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户籍类证明出具和新生儿落户“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山东省常住户口居民若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只需本人持居民户口簿(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申请需要监护人陪同办理)到居住地派出所、户政大厅即可申办。
对于山西、内蒙古、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等20省(区、市)的户籍居民,只要是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即可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申请材料
年满十六周岁的居民,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若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不管是省内常住户口居民还是省外户籍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方式均相同,其中,若选择到居住地派出所户籍窗口领取的,需20个工作日;直接邮寄到指定地点的,需10个工作日即可领取到居民身份证(需到付邮寄费,邮资以邮寄公司出具的收费票据为准)。
郭梅表示,由于政策动态调整,各省(区、市)工作进展不统一,我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的受理范围还将不断调整、动态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