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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提倡每年“世界无烟日”当天不售烟不吸烟

(2023年02月09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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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潍坊市政府发布《潍坊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提倡每年5月31日“世界无烟日”所在周为本市控制吸烟宣传周,全市集中开展控制吸烟宣传活动。提倡烟草制品销售者在5月31日停止售烟一天,吸烟者停止吸烟一天。《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的公共区域、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餐饮服务、住宿休息服务、公众娱乐等公共场所的室内区域,可以设置吸烟室。下列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面向未成年人的教育培训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行人出入口外侧十米范围内,室外购票区域以及等候队伍所在区域;体育健身场馆、演出场所的室外观众座席和比赛、健身、演出区域;公共交通运输站楼行人出入口外侧十米范围内、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室外购票区域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
  此外,《办法》提到,任何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在禁止吸烟区域吸烟且不听劝阻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2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