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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违不罚”实施一个月 全市已出现98例

累计免罚近两万元,助力春节期间“拼经济”开门红

(2023年02月03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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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指导商户签署《首违不罚告知承诺书》。
□文/图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春晖 实习生 王韵众
  2月2日,记者从潍坊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1月份,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下达“首违不罚”告知承诺书98份,对符合“首违不罚”执法对象免罚1.935万元,切实优化城市管理领域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春节期间“拼经济”开门红。
  自1月1日起,我市首个以部门规范性文件正式印发的《潍坊市城市管理领域“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正式落地实施。市城管局探索建立的“首违不罚”机制,第一批共整理出9条事项清单。对单位罚款上限为3000元以下(含3000元)、对个人罚款上限为200元以下(含200元)的城市管理领域相关违法行为(主要是涉及市容、环境类)首次免罚。
  对于符合《清单》的违法行为,我市实施首次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告知承诺制度。在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前,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履行告知承诺程序,符合“首违不罚”情形的填写《首违不罚告知承诺书》。工作中及时向当事人指出违法行为,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坚持批评教育为先,督促其认识自身错误,改正违法行为,增强守法意识,自觉履行承诺。
  在采访中,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日常工作中,他们严格执行《清单》要求,对符合《清单》适用条件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但会向相关责任人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签署《首违不罚告知承诺书》,责令其立即整改。通过一个月的运行情况来看,这种“柔性执法”的方式,赢得了广大商户的赞誉和肯定,促进了市容秩序持续向好发展。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1月份,全市城管执法部门严格落实“首违不罚”相关规定,在依据职责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不予行政处罚工作时,遵循依法依规、教育为主、惩处为辅、最小损害、公开透明等原则,原则上不实施或慎用先行登记保存以及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以“温馨提示”代替“刚性罚单”,以“首违不罚”体现“柔性执法”,实现“无罚”胜“有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