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版:光影记录

开车警惕路怒症
路上较劲危害多

(2022年11月17日) 来源:潍坊晚报
放大   缩小   默认
  “路怒症”顾名思义就是带着愤怒去开车,这样可能会带来一些不良后果。日前,寿光的张某就因“路怒症”殴打他人而被判刑。寿光市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解读。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常方方
案例
开车斗气,熄火下车挥拳伤人

  日前,李某在驾车行驶中变更车道“插队”,阻碍了张某驾车通行。张某情绪焦躁,当即开骂,坐在李某车辆副驾驶位的朱某随即向张某道歉,但张某认为对方态度不诚恳,开车追赶并将李某的车辆别停在道路中间。
  随后,张某下车并意图打开李某的车门,朱某见状下车与张某理论,后二人发生肢体冲突。张某挥拳打伤朱某左眼、鼻子等处,经鉴定,朱某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案发后,张某报警自首,如实供述殴打他人的事实。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张某主动赔偿被害人朱某相关损失并获得谅解。
  提醒
  忍让非懦弱,遇事多换位思考

  寿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寻衅滋事罪。案发后,被告人自首,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从轻处罚。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案例中,李某若能有秩序地驾驶车辆,张某若能宽容、忍让对待“别车”,后续的争吵甚至人身伤害就不会发生。张某一时逞强,不仅付出了金钱、自由代价,还因为受到刑事处罚,将给本人及子女带来持续不良影响。张某在案件审理中虽深表后悔,但已晚矣。
  法官提醒,忍让并非懦弱,产生摩擦时撸胳膊、挽袖子、针尖对麦芒不是最佳选择,多换位思考、多互谅互让。以免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带来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