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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市无偿献血者可以享受哪些权益?

(2024年07月26日)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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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路欣 通讯员 明喆
  无偿献血者都是极富爱心的人群,他们把自己的血液奉献给迫切需要用血的人,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因此,无偿献血者在奉献爱心时,也获得了一些他们独享的权益,这是对无偿献血者的奖励,也是对广大市民参与无偿献血的鼓励。那么,在我市,无偿献血者享有哪些权益?对此,记者联系到了潍坊市中心血站的工作人员。
  第一是自愿权。国家提倡18周岁至60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每个公民有选择献血与不献血、献全血和献成分血、献一次血与献多次血的权利。《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规定“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至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第二是健康检查权。无偿献血者献血时可享受免费体检、化验等待遇。
  第三是健康保护权。对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应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不得超过400毫升,严禁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
  第四是血费减免权。《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在本省内献血的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按下列标准执行临床用血费用减免:(1)无偿献血者献血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血站的献血量累计计算,下同)在1000毫升以下的,本人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享受减免5倍献血量的临床用血费用,5年后终身享受减免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2)献血量累计达1000毫升及以上的,本人终身享受无限量临床用血费用减免。(3)受益人(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子女配偶)临床用血,享受减免累计不超过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的用血费用。目前我市进行用血减免有四种途径:1.医疗机构直免。在已实施用血费用直接减免的医疗机构,出院时携带献血者、用血者、代办人身份证到住院处结算窗口办理临床用血费用减免。2.网上办理。微信关注“潍坊市献血服务平台”公众号,选择“用血报销”,根据提示上传相关材料。3.血站办理。到潍坊市中心血站文化路献血屋(奎文区文化路1886号)提交材料办理。4.献血点办理。到就近献血点提交材料,由血站工作人员代收材料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因历史原因献血时非身份证登记,医院用血直免平台查询不到或信息查询不全,无法在医院直接减免用血费用的情况,可拨打潍坊市中心血站电话进行咨询确认。
  第五是表彰奖励权。根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设置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分为金、银、铜奖及无偿献血奉献奖终身荣誉奖,每两年开展一次表彰工作。《潍坊市公民献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本市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以凭相关证件在本市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景区、风景区等,到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第六是赔偿权。对血站违反操作规程和制度采集血液而对身体健康造成损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七是人格隐私权。献血者的人格应受到尊重,个人隐私应受到保护。